身份证丢了临时身份证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导读:
当身份证丢失时,临时身份证的办理并不支持异地办理。
1.虽然自2017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便民举措,但这一政策仅适用于正式身份证的换领或补领。
2.对于临时身份证的申领,仍需遵循传统的办理方式,即本人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申请。
异地身份证的办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异地受理制度适用于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这些公民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
2.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则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3.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4.值得注意的是,有两类人群是不能异地办理身份证的。
(1)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临时身份证的申领流程相对固定,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等候期间,如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可申请临时身份证。
2.本人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申请。
3.受理窗口会直接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领人需在表上签字确认,并交纳证件工本费。然后,申领人会领取到《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4.在三天后,本人需携带《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政策为公众提供了便利,但临时身份证的办理仍需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随时在法律快车上留言,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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