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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出资有股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03 00:01:43 人浏览

导读:

股东未出资不影响其享有股权,但需承担出资义务和违约责任。实际出资人不享有股东代表诉讼权,可通过代持股人行使。小股东在满足条件下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一、股东未出资有股权吗

  对于没有出资的股东是否享有股权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即使没有出资,仍然享有股东权。但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可以逃避出资义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未按规定出资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3.股东权的享有并不完全取决于出资情况,还包括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的记载、股东名册的登记以及工商局的注册等因素。

  二、实际出资人诉讼权

  1.实际出资人在公司中并不具有股东资格,因此他们不享有直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权利。

  2.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权利的一种体现,而实际出资人并未被记录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中,也未在工商局进行登记。因此,他们无法直接行使股东权利。

  3.实际出资人可以通过代持股人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或者通过转让代持股人的股份成为显名股东后,再行使相关权利。

  三、小股东起诉条件

  小股东在公司中虽然持股比例较小,但同样享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权利。然而,这一权利并非无限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小股东必须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这一要求确保了小股东在行使权利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防止滥用诉讼权利。

  2.小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已经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果监事会或监事拒绝提起诉讼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且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小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股东未出资并不影响其享有股权,但需承担相应的出资义务和违约责任,实际出资人因不具备股东资格而无法直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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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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