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满15年后人死了怎么处理
导读:
在社保交满15年后,若被保险人去世,其家属或法定继承人可以享有三项待遇:个人账本息、丧葬费和抚恤金。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我们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1.如果参保人在未达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时就已去世,那么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然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会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在申请退社保金时,需携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社保卡,前往参保地社保局办理。此外,身故前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
3.另一方面,如果参保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但仅领取了几个月或尚未领取完就去世,或者参保人因移居国外而停止参保,此时的处理方式略有不同。
4.在这种情况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将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此外,家属还可以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
5.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个人缴费还是单位缴费部分,退保仅退还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
6.参保人员在退休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完的,其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发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从单位缴费中划转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归入社会统筹基金。
在处理社保退还问题时,我们需要根据参保人的具体情况来操作。
1.对于未领取养老金就已去世的参保人,其家属或法定继承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社保卡等,前往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还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及利息。
2.而对于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但去世的参保人,其家属或法定继承人则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终止和余额的退还手续。
3.在申请社保退还时,还需注意一些细节问题。例如,对于因移民而停止参保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参保人的移民事实。
在申领丧葬费、抚恤金等相关待遇时,家属或法定继承人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
1.需要提供死者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这是证明死者死亡事实的关键材料。对于在境外死亡的情况,还需提供我国使领馆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中文译本死亡证明。
2.办理人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与死者的关系。还需要提供办理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如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街道、工作单位等部门开具的关系证明。
3.为了方便社保局将相关待遇款项打入指定账户,办理人还需提供死者或自己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信息。
总之,在社保交满15年后人去世的情况下,家属或法定继承人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社保退还问题,并准备相关材料申领相关待遇。法律快车为你解答疑惑,提供专业法律建议,帮你维护权益,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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