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珍贵树种立案标准是怎样
导读:
非法收购珍贵树种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条。
1.根据该规定,只要实施了非法收购珍贵树种的行为,即满足了立案标准。
2.这里的“珍贵树种”包括但不限于:
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以及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珍贵树种,还有那些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珍贵树种的保护法规主要包括《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和相关的司法解释。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1.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这些树木或植物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处罚。
2.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你对非法收购珍贵树种还有哪些疑问?或者有哪些相关的经历?在法律快车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吧,让我们一起为保护珍贵树种资源发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特别授权代理的意思是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与之相对的是一般授权。当事人的授权书中应当载明委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