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卖假货处罚多少
导读: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卖了假货,生产者、销售者可能会面临罚款的处罚。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的规定:
1.如果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都将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如果有违法所得,还将被没收违法所得;
3.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4.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后果可能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以及承担刑事责任等。
1.对于生产者、销售者而言,无论是否知情,只要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都有可能面临罚款的处罚。
2.如果生产者、销售者故意生产、销售假货,或者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额,还可能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售卖了假货,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赔偿责任。
这是因为任何单位都不得在明知道某产品不合格的情形下将其售卖出去,即使对于不知道自己售卖的是不合格产品的情形,也不得以自己不知情为由来抗辩行政单位作出的罚款等的处罚。
2.如果销售行为给消费者带来了人身损害,那么不知情的商家也需要承担民事赔偿金的支付责任。因此,无知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
你对产品质量法还有疑问吗?法律快车为你提供全面的法律解答。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施工质量检查的一般内容包括:1、材料质量的检查;2、资料完善程度方面的检查;3、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4、工序交接的检查;5、成品工程保护的检查。
没有明码标价受处理。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标明价格的、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
有权查修理厂的部门是:交通运输管理处、消费者协会、工商局、质量监督局、安监局、消防部门等。交通运输管理处定期对各个修理厂进行检查以及考核,同时各级人民政府组织、
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包含的内容有:方法的控制、施工机械设备选用的质量控制、环境因素的控制。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
购买到假货后假一赔十是受到法律支持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
当事人在购买了三无产品之后,应当根据其具有以下行为认定商家欺诈: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