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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版行为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07 06:50:53 人浏览

导读:

非法出版行为花样百出,包括伪称出版单位、盗用名义、盗印合法出版物等。这些行为侵害了合法出版单位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本文将详细介绍非法出版行为的类型及处理方法。

  一、非法出版行为有哪些

  非法出版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

  2.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名义,印制的出版物。

  3.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销售的出版物。

  4.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5.承印者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这些行为都违反了国家关于出版活动的法律法规,损害了合法出版单位的权益,扰乱了出版市场的秩序,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非法出版物处理办法

  对于非法出版物,应当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已承接的非法出版物,应一律停止印制,将成品、半成品、图版等全部上缴所在地行政机关,就地销毁。

  2.如有销售非法出版物,应一律停止销售,主动清理上缴所在地管理机关,就地销毁。

  3.对委印、承印、翻录、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可视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停业整顿、吊销注册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人或领导者给予行政处分。

  4.盗用中央级出版单位名义出版和印制的出版物,由新闻出版署认定并通令取缔,盗用地方出版单位名义出版和印制的出版物,由出版单位所在的省级新闻出版局认定并通令取缔。

  5.除对非法出版物和非法收入全部没收外,还应视不同情节,加处出版物总定价五倍以内的罚款。没收的非法收入和罚款一律上缴国库。

  6.对从事非法出版活动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处理办法旨在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维护出版市场的秩序和合法出版单位的权益。

非法出版行为有哪些

  三、非法出版物的定义与类型

  非法出版物是指凡不是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录音带、录像带等。

  这些出版物违反了国家关于出版活动的法律法规,损害了合法出版单位的权益,扰乱了出版市场的秩序。非法出版物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

  2.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名义印制的出版物。

  3.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销售的出版物。

  4.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5.承印者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这些非法出版物不仅侵犯了合法出版单位的权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对于非法出版物,应当采取严厉打击的措施,维护出版市场的秩序和消费者的权益。

  除了了解非法出版物的危害,我们还应该学会如何辨别合法出版物。你有哪些识别合法出版物的技巧呢?欢迎在法律快车留言分享,让我们共同维护出版市场的健康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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