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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公告期为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6-22 13:38:02 人浏览

导读:

发明专利公告期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18个月,取决于是否请求提前公开。发明专利申请需经过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授权后,专利权人享有独占权,但也需承担公开义务。

  一、发明专利公告期为多长时间

  1.发明专利的公告期在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请求的情况下,是从申请日起满18个月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2.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那么申请会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3.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等步骤后,大约3个月会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

  因此,发明专利的公告期最短为申请日起的3个月,最长为申请日起的18个月。

  二、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依据专利法,分为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主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进行全面审查。

  5.授权阶段:

  (1)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2)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

发明专利公告期为多长时间

  三、发明专利授权后的权利保护

  1.发明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享有对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这是专利法对专利权人权利的基本保护。

  2.发明专利授权后也需要在市场上公开,市场主体可以在有偿支付给专利权人相关的费用后合法使用其专利。

  这种公开与保护并存的机制,既鼓励了发明创造,又促进了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关于发明专利申请和审批过程中,你还有什么疑问吗?欢迎在法律快车上提问,我们的专业律师团队将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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