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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罪的刑法规定及司法解释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16 21:00:27 人浏览

导读:

本文详细解读了串通投标罪的刑法规定及司法解释,包括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司法解释的立案追诉标准以及违反行为的法律后果。快来了解如何避免触犯法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吧!

  一、串通投标罪的刑法规定及司法解释有哪些

  串通投标罪在刑法中的规定主要见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该条规定了: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对于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也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解释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详细规定了串通投标案的立案追诉标准,包括: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等情形。

  《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也对串通投标行为进行了规定和处罚。

  二、违反行为的法律后果

  对于违反串通投标规定的行为,法律后果是严重的。

  1.根据《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违反规定进行串通招标投标的,其中标无效。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也规定了对串通投标行为的罚款、取消投标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措施,并明确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

  这些法律后果的设置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

  了解完串通投标罪的刑法规定及司法解释,你是否对招投标有更深入的了解呢?如有任何疑问,不妨在法律快车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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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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