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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专家是如何抽取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8-04 10:17:45 人浏览

导读:

本文详细解析了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的抽取过程、要求及专家组成员构成规定。包括专家抽取方式、回避制度、抽取过程公开透明等要点,确保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性。

  一、医疗事故鉴定专家是如何抽取的

  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的抽取是在医学会的主持下进行的。

  1.医患双方会从专家库中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中随机抽取产生专家鉴定组。

  2.抽取过程中,医学会会告知相关学科专业组中专家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等信息。

  3.如果当事人要求专家库成员回避且理由充分,医学会会撤出该专家名单。

  4.当事人需要对医学会随机编号的待取专家进行随机抽取,抽取相同数量的专家编号,并随机抽取一个专家作为候补。

  5.如果当事人明示放弃抽取,可由医学会代为抽取。专家一旦抽出,非正当理由当事人不得拒绝。

  6.最后一名专家由医学会随机抽取,抽取完毕后,医学会会向双方当事人公布并记录在案。

  7.鉴定组长的产生,可以由鉴定组成员推选,也可以由争议涉及的主要学科专家中有最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担任。

  二、抽取过程与要求

  在抽取专家鉴定组的过程中,有几点要求需要遵守。

  1.当事人抽取前,医学会应告知相关学科专业组中专家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以确保公正性和透明度。

  2.如果当事人要求专家库成员回避且理由充分,医学会应撤出该专家名单,确保鉴定的公正性。

  3.当事人需要对医学会随机编号的待取专家进行随机抽取,抽取相同数量的专家编号,并随机抽取一个专家作为候补。

  4.最后一名专家由医学会随机抽取,抽取完毕后,医学会会向双方当事人公布并记录在案,以保证抽取过程的公开透明。

  三、专家组成员构成规定

  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有明确规定。

  1.专家鉴定组的人数应为3人以上的单数,以确保足够的专业性和代表性。

  2.在专业构成上,如果事故争议涉及多学科专业,其中主要学科专业的专家应不少于鉴定组成员的1/2,以确保主要学科的专业性。

  3.如果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应有两名法医参加鉴定,由双方当事人随机各抽取1名,以保证法医专业的权威性。

  4.当现有专家库成员不足时,医学会应向当事人说明并经其同意,方可向本省其他医学会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参加鉴定。

  5.如果本省专家库成员仍不足,还可以向他省医学会专家库中抽取,以确保专家资源的充分利用和鉴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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