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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要求单位加付赔偿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6-21 10:42:17 人浏览

导读:

遇到这些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按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合同到期终止等。了解赔偿规定,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

  一、什么情况下可要求单位加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这些情况包括:

  1.劳动者按照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按照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按照该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按照该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以及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二、协商解除合同的赔偿

  1.协商解除合同的赔偿是指在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当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这是协商解除合同赔偿的基本法律依据。

  三、续订劳动合同的赔偿

  续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涉及到劳动合同期满后的续订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这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用人单位愿意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或者提出的续订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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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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