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能作为伤情鉴定的主体吗
导读:
是的,个人可以作为伤情鉴定的主体。
1.在进行伤情鉴定时,必须确保所使用的诊断证明是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中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这样的诊断证明才能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
2.如果公安部门已经委托了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那么建议不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重复鉴定。
3.伤情鉴定通常是基于原始损伤进行的,法医需要在关键的时间节点内,亲自到医院病房对伤员进行调查取证,确认伤员当时的伤情和客观的伤残状况,从而划分伤情等级。
4.这一过程包括现场医学勘察、医疗跟踪、临床医学特殊检查、伤情的活体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观察审讯、遗物鉴定、调取监控等多个环节。
5.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一级,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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