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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政府对民间纠纷处理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8-04 04:22:20 人浏览

导读:

不服政府对民间纠纷处理时,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非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将独立裁判,不受乡政府处理决定影响。了解这一规定,有助于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一、不服政府对民间纠纷处理怎么办

  1.当当事人对基层人民政府作出的民间纠纷处理决定持有异议时,他们有权在处理决定作出后,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这一规定源于《民间纠纷处理办法》第21条,它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法律途径来寻求对处理决定的不满。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1.当事人对处理决定的不满,不能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解决,而是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对原纠纷作出公正裁判。这是根据最高法院法发21号通知第2条规定的。

  2.即使当事人先请求乡人民政府处理,但如果不满意调处决定,他们仍然有权就原争议标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这样的案件,并将原纠纷双方作为案件当事人。

不服政府对民间纠纷处理怎么办

  三、法院裁判的独立性

  1.在人民法院受理不服乡政府处理决定的案件中,法院将基于事实和法律对原纠纷进行独立裁判。这些案件被视为民事案件,而不是审查乡政府处理决定的行政案件。

  2.法院的法律文书中不会存在维持、变更或撤销乡政府调处意见的问题。

  3.即使法院的判决内容与乡政府的调处意见一致、不同或完全相反,这仅仅是法院依法对原纠纷作出的新判决,而不涉及如何对待乡政府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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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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