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破产可以申诉吗
导读:
裁定破产是可以申诉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时,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如果申请人对这样的裁定不服,他们可以在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当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如果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4.对于这样的裁定,申请人同样可以在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对于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
2.这意味着申请人有十天的时间来决定是否要对裁定提出上诉,如果决定上诉,则需要在这个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1.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如果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2.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条件与上述不受理裁定的上诉条件相同,即申请人需要在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这一规定确保了当事人在对破产裁定有异议时有权进行申诉,并在一定的时间限制内行使这一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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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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