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知识 > 病历 > 病历保管时限是怎样

病历保管时限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26 11:33:54 人浏览

导读:

病历保管时限因类型而异,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年。医院负有保管义务,患者有权复印病历。若病历被篡改,可通过文检申请重新鉴定或起诉。

  一、病历保管时限是怎样

  病历的保管时限根据病历类型有所不同。

  1.根据法律规定,住院病历的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医院在此期间对病历的遗失或损坏负有全部责任。

  2.对于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应当至少保管15年。

  3.由患者自行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各种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患者需要妥善保管,医院对此不负有保管义务。

  二、院方病历保管义务

  1.患者病历的保管主要由医院负责。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2.医院应当为患者提供复印或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在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3.住院病历的管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应当在医院保管,并提供查阅服务。

  三、医院篡改病历应对策

  如果病历资料被医院篡改,患者可以采取一些应对策略。

  1.根据卫生部的答复,如果病员及家属提出医院有违反规定涂改、伪造病案的行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向司法部门或有关部门申请文检。

  2.如果通过文检鉴定出病历确实不是原始病历,患者可以依此证据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并根据重新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由原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3.对于不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或不予鉴定的情况,患者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承担责任。

  你是否也有病历保管的疑惑?遇到医疗纠纷,病历是关键证据。法律快车法律小助手为你解答疑问,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