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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对于失踪人口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26 18:26:54 人浏览

导读:

公安对于失踪人口立案标准在《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中有明确规定。失踪行为指人员失去联系且下落不明,失踪案件立案条件包括疑似被拐卖、儿童失踪等情形。

  一、公安对于失踪人口立案标准

  1.公安对于失踪人口的立案标准在《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中进行了明确规定。

  2.当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案后,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应当登记受理并开展查找工作。其中,“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包括:

  (1)失踪现场有明显侵害迹象的;

  (2)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3)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4)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

  (5)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6)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7)其他疑似被侵害的情形。

  二、公安如何定义失踪行为

  1.在公安部门的工作中,失踪行为是指人员失去联系并且下落不明的情况。

  2.当接到失踪报案时,公安机关会根据报案人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证据,对失踪行为进行判断和确认。

  3.失踪行为的定义通常包括失踪人员的身份信息、失踪时间、失踪地点、失踪前的行踪等要素,这些信息有助于公安机关开展后续的查找和侦查工作。

  三、失踪案件的立案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失踪案件的立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

  一旦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并迅速开展侦查工作。这样的规定有助于保护失踪人员的权益,及时查明真相,并追究犯罪者的法律责任。

  你了解失踪人口立案标准和失踪行为的定义了吗?如果你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在法律快车上提问,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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