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是如何规定性骚扰的
导读:
我国现行法律对性骚扰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1.性骚扰被定义为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行为。
2.受害者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也有责任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这一规定明确了性骚扰的定义,并为受害者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
性骚扰的认定涉及多个方面。
1.行为的主观目的必须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且这种行为为被侵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
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社会公共场合如车站、广场等大型场所的拥挤、擦撞在所难免,因此应采取严格的认定标准。
2.行为方式的认定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如讲黄色笑话、评头论足、展示色情图片等。
3.性骚扰的场合可分为工作场所性骚扰和公共场所性骚扰,对象则包括女性和男性,以及异性和同性。
性骚扰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
1.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性骚扰可以表现为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例如:
讲黄色笑话、评头论足、展示色情图片、刊物及用品,询问性隐私、约会、色迷迷的眼光、性姿势、身体触碰、暴露性器官等都是常见的性骚扰行为。
2.这些行为不仅限于工作场所,也可能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私人场合。受害者可能因此感到不安、恐惧或受到伤害。
因此,对于性骚扰的预防和打击,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你对性骚扰的认定还有疑问吗?如果你或身边的人遭遇性骚扰,请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快车始终与你同行,为你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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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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