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怎么处罚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若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1.具体来说,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时,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
2.若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3.执法人员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需将罚款交至行政机关;若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则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款处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时,需向当事人出具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2.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执法人员需将罚款交至行政机关;若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则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3.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这一流程确保了罚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行政拘留虽然不属于刑事处罚,但由于其严厉性,被行政拘留的记录会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存档,形成案底。
这些记录包括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家属通知等文件。
2.对于在外地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进行的处罚,其处罚裁决书还会寄送一份到受处罚人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因此,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行政拘留的记录都会留存在公安机关的案底中。
3.行政处罚并不是刑事处罚,因此这些记录在公安机关存档后,并不会记入个人档案。这意味着,虽然这些记录存在,但不会对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太大影响。
对行政拘留案底还有疑问吗?在法律快车上,你可以找到更多关于行政处罚的法律规定和案例分析,为你的法律问题提供有力支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依照我们中华人民共产党的党内相关规定,作为一个党员,是不可以违反相关的规定,扣留或者收缴群众的款物的,否则就会受到处罚。那么如果违反相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会怎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