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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没有到检察院可以撤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6-14 10:34:03 人浏览

导读:

案件未至检察院能否撤案?本文详细解读了公安机关处理案件的相关规定。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司法程序和法治精神。

  一、案件没有到检察院可以撤案吗

  1.在案件未到达检察院之前,公安机关是不能随意撤案的。

  2.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原认定的犯罪事实发生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才能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这一决定应当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并通知退查的检察院。

  3.检察机关在此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督,以防止公安机关以罚代刑或者对证据不足案件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二、公安机关处理退侦案件

  对于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1.如果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应当在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对于无法补充的证据,公安机关应作出说明。

  3.即使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充分,公安机关也不能自行处理,只能移送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

  4.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如果公安机关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审查。

  此时,侦查羁押期限和审查起诉期限会重新计算,但公安机关不能撤销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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