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找哪个部门处理
导读:
1.当发生内河交通事故时,应首先联系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由其负责调查处理该事故。
2.如果事故发生后,船舶或浮动设施驶往了事故发生地以外的水域,该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协助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3.对于不影响船舶适航性能的小事故,经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同意,可由船舶第一到达地的海事管理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4.若存在管辖权限不明的情况,应由最先接到事故报告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调查处理,并在管辖权限确定后向有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移送,同时通知当事人。
5.若有对内河交通事故管辖权的争议,应由各方共同的上级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管辖。
6.对于一次死亡和失踪10人及以上的内河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将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7.而其他内河交通事故的调查权限由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确定,并需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备案。
8.在特殊情况下,根据调查的需要,上级海事管理机构可以直接调查处理由下级海事管理机构管辖的事故。
内河交通事故的管辖遵循一定的规定。
1.事故发生后,船舶、浮动设施以及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未经海事管理机构调查人员的现场勘查,不得擅自移动现场物件。
2.海事管理机构在接到内河交通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和取证,并对事故进行审查。
3.如果经审查确认属于内河交通事故,应立即立案。对于尚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内河交通事故的情况,海事管理机构应先行立案调查,待确认后再作相应处理。
4.海事管理机构在立案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事故的调查和取证工作。
5.调查结束后,应制作《内河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并在一定期限内作出《事故调查结论》,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
内河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虽复杂,但遵循规定可确保权益。你还有其他关于内河交通事故的问题吗?欢迎留言提问法律快车,我们会为你提供更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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