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后的结果不服如何处理
导读: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后的结果不服,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救济。
1.可以向有关机关或部门申请行政监督,要求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对原机关的决定进行核实。
2.如果核实发现原机关的决定有误或处理不合理,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将撤销原决定,并要求原机关限期重新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如果原机关不配合,可以给予原机关负责人记过处分或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当事人也可以向相关监察部门申请监督。
1.根据法律规定,机关单位不仅受上级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同样也受到有监督权的部门监督。
2.如果当事人对具体的监督部门不清楚或不了解,可以向政府部门进行咨询。
3.对于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
1.根据我国国务院相关条例的规定,公民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信访申请。
2.公民认为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书有错误时,可以根据有关的道路交通规则及相关文件条例,向当地政府提出信访。
3.当地政府对公民提出的合理信访申请应当受理,并与相关单位或机关配合,对申请的事由进行重新审查或复核,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并给予公民合理合法的解释。
总之,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复核后的结果不服时,有多种合法的途径进行维权。这些途径包括向上级部门申请监督、依法向政府提出信访等。
遇到交通事故认定争议,别再慌张!法律快车帮你了解维权途径。赶紧行动,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我们与你同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