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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是在什么时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25 19:29:07 人浏览

导读:

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主要在每年10月份,可申请分两次缴纳。计算基于土地面积和地区税额标准,免税情况包括公园、名胜、寺庙等用地。逾期纳税将加收滞纳金。

  一、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是在什么时候

  1.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时间主要规定在每年的10月份。对于应纳房产税较多的纳税人,如果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以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两次缴纳。

  2.如果纳税人未在年度10月31日前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那么将被视为逾期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从11月1日起,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二、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1.土地使用税的计算主要依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所在地区的税额标准。

  2.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3.税额标准根据城市等级有所不同,大城市为1.5元至30元每平方米,中等城市为1.2元至24元每平方米,小城市为0.9元至18元每平方米,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则为0.6元至12元每平方米。

  4.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三、土地使用税的免征情况

  1.土地使用税的免征情况包括:

  (1)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

  (2)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

  (3)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

  (4)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

  2.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这些免税规定旨在减轻特定土地使用者的税收负担,同时鼓励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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