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报告多久出来
导读:
1.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报告的出具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需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若需进行检验、鉴定,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因此,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报告通常在10日内能出,特殊情况如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或需进行检验、鉴定的案件,则可能延长至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或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的十日内。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出具的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逾期提交的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因此,申请复议的合法期限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证明之日起的三日内。
1.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周期同样遵循《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应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
3.若需进行检验、鉴定,应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具有法律效力,用于分清事故责任,为处理事故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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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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