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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不动产物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13 14:51:48 人浏览

导读:

解读不动产物权的概念、内容及其效力,包括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等6种权益。了解不动产物权如何依法登记产生法律效力,以及在生活中如何区分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确保交易的合法性。

  一、什么叫不动产物权

  1.不动产物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包括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6种。这些权利都是针对不动产的特定权益,如土地、房屋等。

  2.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依法进行登记,只有经过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3.这一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的体现,如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一十四条等条款均对此进行了规定。

  二、不动产物权的内容

  不动产物权的内容包括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等。

  1.所有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对其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3.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永佃权是指支付佃租而永久在他人土地上耕作或牧畜的权利。

  4.典权是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不动产而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

  5.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动产或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予以变卖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不动产物权的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其对抗力和排他性。

  1.不动产物权具有对抗力,即一旦不动产物权依法设立并登记,就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不动产物权具有排他性,即同一不动产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相互矛盾的不动产物权。这一特性确保了不动产物权的唯一性和稳定性。

  3.在生活中,常见的不动产包括机动车、房子、土地等。对于土地这种不动产,当事人在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只有对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因此,在涉及到土地的抵押、转让等交易时,需要注意区分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

  对于不动产的买卖、抵押等交易行为,也需要依法进行登记,以确保不动产物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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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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