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翻建房屋如何写申请书
导读:
在申请宅基地翻建房屋时,申请书应当清晰地阐述个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事项以及申请宅基地的具体诉求和事实理由。
1.申请人需要写明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2.明确申请事项,即宅基地翻建房屋的请求。
3.详细阐述申请宅基地的事实和理由,包括现有房屋的状况、翻建的必要性和计划等,同时尽量准备好相关材料以支持申请。
农村申请宅基地的流程相对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
(1)申请人需要持相关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2)村委会将在每个季度集中收集申请材料,并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
(3)如果公示期间没有村民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申请材料将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进行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将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审查合格后,将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1)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将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然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
(2)县国土资源局将对符合审批条件的申请上报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国土资源所将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批准书和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并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可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村民住宅,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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