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房子归谁法律规定是什么
导读:
在一房多卖的情形下,房子的归属权判定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
1.如果其中一方已经完成了商品房的过户登记手续,那么房子将归该买受人所有。
2.若所有买受人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已经办理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将拥有房子的所有权。
3.当数个买受人均未办理产权登记和预告登记时,已经先行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买受人将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4.如果都没有办理过户登记、预告登记手续,并且也没有合法占有房屋,那么将归先行支付房屋价款的买受人所有。
5.如果以上情况均未发生,则归签约在先的买受人所有。
一房多卖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未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2.《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也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负责办理,并且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1.在一房多卖的判定原则中,主要遵循的是“先来后到”的原则,即最先签订购房合同的买受人将享有房子的所有权。这是基于合同法的原则,先成立的合同具有优先效力。
2.如果发生一房多卖的情况,还应依法追究对方的相应责任,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3.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判定原则在具体应用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
房屋买卖中权益的维护至关重要,了解一房多卖的法律规定,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遇到法律问题时,不妨向法律快车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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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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