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权能报110吗
导读:
当肖像权受到侵犯时,可以报110。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当这一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寻求赔偿损失。
2.如果侵权人不予理会,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法律也为肖像权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和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规定了肖像权的定义和保护措施。
肖像权是公民的重要权利,当肖像权受到侵犯时,应当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1.肖像权侵权包括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剧挂历等行为,以及恶章毁损、玷污、开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2.当发现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侵犯时,可以首先与侵权人进行沟通,要求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3.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自己的肖像权。在此过程中,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肖像权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根据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该法条还明确了肖像的定义,即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根据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快车提醒,肖像权保护不仅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个人尊严的体现。如果你或身边的人遇到肖像权被侵犯的情况,记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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