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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连带责任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6-21 16:30:21 人浏览

导读:

担保人连带责任如何确定?担保时效有多长?担保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本文详细解读了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担保时效及其法律责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法律问题。

  一、担保人连带责任是多少

  担保人连带责任的具体承担额度,需根据双方约定的保证范围来确定。

  1.当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这被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若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务人未能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既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3.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的规定,保证的范围通常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二、连带责任担保时效是多长

  1.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期限,如果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则按照该约定执行,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3.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且这一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三、担保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担保人需要承担的是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责任。

  1.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被认定为一般保证。

  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如果担保人未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则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4.《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

  (1)当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时,债权人应首先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2)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优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3)若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则债权人可以选择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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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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