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的流程怎么走
导读:
工程索赔的流程需要遵循一系列步骤来确保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1.在索赔事件发生后,首先要在规定的时限内,通常是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这一步骤至关重要,因为它标志着索赔程序的正式开始。
2.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需要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这些资料应当详尽且具备充分的证明力,以支持索赔请求。
3.在提交索赔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将在14天内给予答复。
4.如果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4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则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需要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6.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的分类主要依据索赔的目的、处理方式以及对象。
1.按照索赔目的,索赔可分为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
(1)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使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2)经济索赔则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由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即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2.根据索赔的处理方式,索赔可分为单项索赔和综合索赔。
(1)单项索赔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索赔事项混在一起。
(2)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或一揽子索赔,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
3.按照索赔对象,索赔通常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值得注意的是,索赔和反索赔具有相对性。
反索赔是被要求索赔方对索赔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所作出的反击行为。工程中习惯性将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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