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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6-09 13:59: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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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想要了解宣告死亡从何时算起吗?本文将深入解析《民法典》中关于宣告死亡时间的规定,并探讨宣告死亡与失踪的区别,以及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流程。快来阅读,了解法律如何界定生死!

  一、宣告死亡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1.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其死亡日期以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为准。

  2.如果是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而宣告死亡的,那么意外事件发生之日即为其死亡日期。

  这一规定明确了宣告死亡的时间起点,为相关法律关系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时间依据。

  二、宣告死亡与失踪区别

  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在法律制度上有着不同的设计目的和侧重点。

  1.宣告死亡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状态问题,侧重于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2.宣告失踪则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重点在于保护失踪人自身的利益。

  两者虽然都是针对下落不明的人,但法律后果和适用范围有着明显的区别。

宣告死亡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三、人民法院宣死亡流程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公民死亡的案件,一般要经过以下阶段和步骤:

  1.申请和受理:

  宣告公民死亡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认为手续完备则受理案件,进行审理。

  2.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

  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根据下落不明的时间长短而定,一般为1年或3个月。

  3.判决:

  (1)如果在公告期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出现或确知其下落,人民法院应作出驳回申请的判决,终结案件审理。

  (2)若公告期间届满,下落不明人仍未出现,宣告死亡的事实得到确认,人民法院则应作出宣告该公民死亡的判决。判决一经宣告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宣告的日期即为被宣告死亡的公民的死亡日期。

  宣告死亡涉及的法律问题远不止这些,你对宣告失踪还有疑问吗?法律快车随时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快来提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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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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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宣告失踪公告期3个月,宣告死亡公告期1年。宣告失踪适用于人失踪但生死不明,公告期满仍无消息即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则用于长期失踪且一般认定已死亡,公告期满后法院会宣告死亡。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且经证明不可能生存时,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三个月,期满后法院根据情况作出判决。
  •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与宣告失踪制度的设计目的相比,宣告死亡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而宣告失踪则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故宣告死亡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踪则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 法律规定宣告死亡的时间为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第四十九条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五十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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