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贞操权等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导读:
1.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在遭受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精神损害的程度,可分为严重精神损害和一般性精神损害。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损害程度的不同,分为五个等级和四个等级。
1.法人作为法律意义上的人,虽然被法律赋予了人格,但并非真实的人。因此,法人不能像自然人一样遭受身体上的损害,也不能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2.法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是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所明确规定的。
公司的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同样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有自然人的姓名、肖像、名誉等人身权利、人身利益受到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被侵权人才有权主张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而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你的人格权是否受到过侵害?又是如何处理的呢?法律虽复杂,但法律快车与你同在。有法律问题,随时来问我们吧!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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