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和赔偿损失区别
导读:
损害赔偿和赔偿损失在概念上有所区别。
1.损害赔偿通常涵盖了更广泛的范畴,它不仅仅局限于因违约或侵权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还可能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名誉恢复等非财产性损失。
2.而赔偿损失则更多地是指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的补偿。简言之,损害赔偿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而赔偿损失则更侧重于经济损失的补偿。
赔偿损失作为一种违约责任的形式,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1.补偿性:赔偿损失旨在使受损方获得与其实际损失相等的赔偿金额,从而填补其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这种补偿性体现了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确保了受损方在经济上得到充分的救济。
2.约定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约定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或约定违约方应支付给受损方一定数额的金钱。
这种约定性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自主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3.实际损失原则:赔偿损失应以受损方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失为原则。
这包括因违约行为导致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财产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等。这些损失都应得到充分的补偿,以确保受损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损害赔偿责任的内容根据损害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来说,损害赔偿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当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导致人身损害时,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就医治疗而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这些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七项。
2.因伤致残的损害赔偿责任:当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因伤致残时,赔偿义务人除赔偿上述费用外,还应赔偿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这些费用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六项。
3.死亡损害的赔偿责任:当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时,赔偿义务人除赔偿上述费用外,还应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费用。
在计算损害赔偿金额时,我国采取的具体原则是:对于具体损失采取“差额赔偿”,即根据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或实际减少的收入等可以交换价值计算的损失进行赔偿;
而对于抽象损失则采取“定型化赔偿”,即根据一定的标准和期限对受害人的未来收入损失进行补偿。
此外,对于赔偿金的支付形式,一般采取一次性赔偿为原则,定期赔偿为补充。如果受害人需要继续接受治疗或康复等,其可以申请法院根据情况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
看完本文,你是否对损害赔偿责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合理运用这些知识保护自己的权益?快来法律快车获取更多专业建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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