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人的孩子有义务赡养亲生父母吗
导读:
孩子被送人抚养后,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告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可知: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因此,孩子一旦被他人收养,对生父母便不再有赡养义务。
在处理收养和赡养问题时,法律规定和亲情考量缺一不可。法律明确规定了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然而,亲情和血缘的联系是复杂而微妙的。尽管法律上孩子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但现实中许多被收养的孩子仍选择照顾生父母。
这是出于对亲情的尊重和回馈,而非法律规定的责任。
孩子对生父母的赡养选择,往往受到深藏的亲情影响。如果你在处理收养和赡养问题时感到困惑,不妨在法律快车寻求法律和心理等多方面的专业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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