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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开庭需要多久结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8-20 07:53:05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开庭结束时间一般在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内。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院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一、离婚开庭需要多久结束

  离婚开庭一般在三个月内或者六个月内结束,法院作出调解或者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二、离婚开庭需要多久通知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离婚开庭需要多久受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条件包括: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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