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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包括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6-10 20:41:07 人浏览

导读:

土地权属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他项权利以及土地使用权等范围。土地权属如果产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可以由当事人申请第三方进行调解等。

  一、土地权属包括什么

  土地权属是土地的所有权及由其派生出来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的统称。

  1.土地所有权:这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是土地权属的核心部分。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2.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取得土地上的实际经营权和利用权。根据我国法律,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可依法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3.土地他项权利:是指非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一定权利,如土地抵押权、土地租赁权等。

  二、土地权属怎么解决纠纷

  1.解决土地权属纠纷,首先应采取协商方式,即由涉事双方自主协定争议解决方案。

  2.若协商未果,可转向调解途径,寻求第三方的帮助以达成和解。

  3.当协商与调解均不成功时,仲裁成为另一选择,此过程中辖区仲裁机构将进行权威裁决。

  4.最终,诉讼途径开放于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司法判断定夺争议。

  法律快车提醒您,这些途径的选择和执行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为法律依据,确保每一步骤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三、土地权属的特点

  1.排他性:土地权属具有独占性或垄断性,即一块土地只能有一个所有者,不能同时有多个所有者。这种排他性使得土地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的土地享有充分的支配权和使用权。

  2.稳定性:由于主体的特定性和交易的限制性,土地权属处于高度稳定的状态。一旦土地所有权确定,除非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变更,否则其权属状态将保持不变。

  3.分离性:土地所有权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这些权能可以与所有权人发生分离。例如,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而土地所有权人仍保留对土地的最终支配权。

  4.追及力:当土地为他人非法占有时,无论该土地经过多少次转让或控制权的变更,土地所有权人都有权向非法占有人主张权利,要求其返还土地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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