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法定罪名 > 危害国防利益罪 > 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由什么构成的

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由什么构成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23 08:33:36 人浏览

导读:

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由侵犯公文管理的客观要件、出于故意的主观要件等构成的。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量刑处罚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会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一、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由什么构成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或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或抢夺。

  二、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的立案标准如何

  法律快车提醒您,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定罪处罚:

  1.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一件以上的;

  2.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军官证、士兵证、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证或者其他证件二本以上的;

  3.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机关印章、车辆牌证印章或者其他印章一枚以上的。

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

  三、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伪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