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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民宅是什么罪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23 07:53:00 人浏览

导读:

强拆民宅可能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罪。强拆民宅可以进行协商解决、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经过合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拆,经过批准的,则强拆行为不违法。

  一、强拆民宅是什么罪名

  强拆房屋,房屋价值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强拆民宅应该怎样应对

  法律快车提醒您,强拆民宅的应对方式有:

  1.协商解决。根据国家征地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违法强拆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申请。

  2.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

  3.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进行投诉。

  三、强拆民宅的合法条件是什么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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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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