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虚票开票员承担责任吗
导读: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如果开票员明知是虚开发票还参与其中,他们将与虚开发票人一同承担法律责任。
这种行为被视为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两人以上故意共同犯罪时,将共同承担刑事责任。
特别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接受处罚,其中包括可能的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罚金。
如果开票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卷入虚开发票,且可以证明其不可能知情,那么他们可能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明确了共同犯罪的概念,即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然而,对于过失犯罪,法律并不认定为共同犯罪,而是对责任人分别处罚。
第二百零五条和第二百零五条之一则详细规定了虚开发票罪的具体刑罚,包括不同情节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及单位责任。
这些法律条文直接回应了公司开票员在虚开发票中的责任问题,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根据法律快车小编的解答,开票员如果明知发票是虚开的还进行领购,则与虚开发票人承担同等责任。
如果开票员不知情,且不可能知情,那么他们不承担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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