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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女方离婚案件的处理方法是什么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8-22 17:17:38 人浏览

导读:

孕期女方离婚案件一般只能由女方提起,男方不能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法院会在保护女方权益的基础上对离婚案件进行判决。

  一、孕期女方离婚案件的处理方法是什么样的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因此,在孕期女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考虑保护女方的权益,尤其是在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上。

  二、孕期女方离婚案件诉讼有哪些流程

  法律快车提醒您,女方在孕期诉讼离婚的程序有以下几个方面:

  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材料;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法院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

  3.庭审阶段:开庭审理,开展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查清事实真相,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4.生效阶段: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即为生效。

  三、孕期女方离婚案件起诉多久能离掉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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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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