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房屋附属物
导读:
房屋的附属物是指在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中载明的、与房屋主体建筑有关的附属建筑或构筑物。一般是指附属于居住房屋的杂物房、户外、厕所、过道、院落等有合法权属证明或不计算租金面积的居室的附属使用部分。在遇到拆迁房屋附属物时,要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房屋的使用人合法拥有的、证照齐全的、具有经济价值的附属物。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征收附属物补偿标准是按照评估的价值来进行补偿,根据该补偿标准,被拆除房屋装修部分评估中已包含的项目不再另行补偿;空调、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接入等设施,按实际迁移费用给予补偿;未列明的其他房屋附属物,由评估机构评估后予以补偿。
补偿计算: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如果对房屋附属物补偿不满意,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与拆迁人协商:与拆迁人进行沟通,说明自己的不满和诉求,争取达成更合理的补偿方案。
2.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途径。律师可以帮助你了解补偿标准、法律程序和诉讼流程,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帮助。
3.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且经过协商和沟通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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