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人不交税无法过户
导读:
深圳市为弥补“限购令”漏洞,出台了严格的细则,要求购房者提供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保和纳税证明,不含补缴。
这导致部分“三无人员”即使积极补办相关证明,也因新规无法完成房屋过户。
1.若因政府政策导致无法过户,买方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2.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买方可以据此解约并要求退回定金;
3.没有明确约定,而双方知情合谋的,均无违约责任,损失各自承担;
4.若买方隐瞒情况造成无法过户,应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高度关注合同条款,尤其是关于税务和社保的规定。
明智的买方应在合同中设置相关保护条款,如约定卖方在买方完成社保资料后合同才生效,或者明确规定如果因补办材料无法获得贷款或过户时,可以无责解约。
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如果双方都知情支持补办虚假材料以规避限购令,当无法过户时,认为各方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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