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怎么办理
导读: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办理手续为:
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3.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或其他未分配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4.子女需要先到村委会(居委会)办理法定继承人证明;
5.到派出所开具父母的死亡证明;
6.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
7.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的费用包括: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房地产评估公司收费采用政府定价,它的收费标准按照房屋评估价的总额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后面再将各档次的费用累积起来,就是具体的房屋评估费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法律快车提醒您,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后能售卖房产,并且继承的房产没有限售时间,取得房产证后随时可以交易。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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