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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处理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6-19 00:22:07 人浏览

导读:

有贷款得房子离婚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的,由该方支付剩余贷款并且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则可以由法院判决。

  一、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处理的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需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1.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购买,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的,并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方所有,对另一方偿还的部分予以补偿;

  2.如果房产是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则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配。双方也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有贷款的房子离婚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可以过户给孩子,但是需要夫妻双方达成合意并且签订赠与协议,到贷款银行办理析产登记或者将贷款结清后,才可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有贷款的房子离婚可以撤销赠与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有贷款的房子离婚可以撤销赠与,但是需要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提出撤销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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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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