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由谁来确定
导读:
一般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认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辨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法律快车提醒您,无效合同的特点有:
1.具有违法性。
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具有不履行性。
无效合同中,可以不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虚假;
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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