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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刑期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8-29 18:58:34 人浏览

导读:

在看守所刑期的计算方式是从判决之日起开始计算,管制刑期在判决前有羁押的羁押一日会折抵刑期二日。在看守所刑期届满被释放会给当事人发放与释放相关的证明书。

  一、在看守所刑期怎么算

  在看守所刑期的计算方式是犯罪嫌疑人在判刑前在看守所羁押的,羁押的时间是计算在刑期中的,依据刑罚折抵刑期。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在看守所刑期届满之后怎么去接人

  看守所放人后,家属不需要办手续,直接在看守所外接人即可。

  看守所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会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在看守所刑期届满会提前通知家属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看守所释放人,不会提前通知家属的,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因此从看守所出来需要提前和家人取得联系,来接自己。提前一天通知被看守人员,被看守人员才能告知家属。或者家属自己询问看守所。

  法律的相关规定如下:

  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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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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