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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款指的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6-19 22:52:22 人浏览

导读:

土地补偿款指的是在有建设或者征用的需要时依法给付给相关人员的款项。征地补偿款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进行继承的,但要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才能够继承。

  一、土地补偿款指的是什么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用地单位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款项。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应当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进行分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土地补偿款由谁付

  法律快车提醒您,土地补偿费由国家支付,具体由实行征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发放。

  根据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等予以公告。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三、土地补偿款是不是能继承

  是的,但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保留和继承,在安置方案确定前死亡的成员不能保留补偿费收益份额,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补偿费分配后死亡的也不发生份额保留的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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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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