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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如何判定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03 14:20:17 人浏览

导读:

职务犯罪的判定标准是犯罪主体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如果职务犯罪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坦白从宽,积极接受改造的,可以减刑。

  一、职务犯罪如何判定标准

  职务犯罪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为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种心理与心理状态;

  3.客体为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

  4.客观要件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滥用职权,实施了违反职务行为,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

  二、职务犯罪可以减刑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职务犯罪能减刑,只要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坦白从宽,积极接受改造,证明其自身行为,不再危害社会利益,就可以由相关执法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请申请书申请减刑。如果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三、职务犯罪多长时间可以假释

  职务犯罪至少要服刑一半以上的刑期并符合相关条件才可假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第八十二条

  假释的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第八十三条

  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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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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