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收养法 > 收养条件 > 在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才能领

在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才能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8-27 19:44:35 人浏览

导读:

在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有领养人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被领养人的能力、已经年满三十周岁、没有患不适合收养孩子的疾病等。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等是办理领养手续需要的材料。

  一、在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才能领

  去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二、在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一寸照片若干张。

  2.收养子女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在所在单位进行盖章确认。

  3.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8.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在福利院领养孩子程序具体是哪些

  儿童福利院收养程序具体如下:

  1.收养人到儿童收养办提出收养申请;

  2.收养办根据收养申请选择被送养对象;

  3.收养办为被送养人做查找生父母或监护人的公告;

  4.公告期60日后收养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儿童收养办:

  5.儿童收养办将所有材料报送院管理委员会;

  6.收养人到财务科交社会捐助款;

  7.审查合格后与收养人签定收养协议书;

  8.儿童收养办通知儿童部将被送养对象交给收养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