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J-P类罪名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未支付工资违法行为有哪些情形

未支付工资违法行为有哪些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05 09:18:48 人浏览

导读:

未支付工资违法行为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报酬、用人单位转移财产为由不支付工资等。未支付工资违法行为的处罚包括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等。

  一、未支付工资违法行为有哪些情形

  未支付工资违法行为的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数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4.用人单位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5.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如果用人单位有上述不支付工资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二、未支付工资违法行为的处罚是什么

  1.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即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2.接受人社部门的处罚

  对无故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相关“黑名单”。

  3.接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对拖欠、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及逾期拒不支付的建筑施工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依法停止其投标资格、清出建筑市场等,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接受刑事处罚

  公司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员工工资,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员工工资,数额较大,经有关机关监督后仍不肯支付工资的,即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未支付工资违法行为

  三、未支付工资违法行为申请仲裁的材料是什么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2.受委托代为仲裁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3.证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或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4.与仲裁请求相关的其他材料。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