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解除抵押后多久方可进行过户
导读:
房屋解除抵押后十五日可以过户。解押手续完成后,有一个十五个工作日的归档期,按正常归档完毕可过户。
如当事人着急,可在解押手续完成后第三天左右到房管局咨询,是否在房管局内部网已相到房产在归档状态,如可查到,办理加急归档,无需费用,办理后五个工作日可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加急归档只要房产权本人持身份证及房产证原件即可办理。
解除抵押房产需要按照如下程序办理:
1.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2.到贷款银行进行提前还款,还款前要在还款银行卡中事先存入足额钱款;
3.在还完款次日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
4.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出解押材料;
5.到担保公司办理相应手续;
6.到房屋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产解押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以复印件;
2.房屋他项权证;
3.办理抵押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4.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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