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遗失后应采取哪些措施补办
导读:
补办房产证的流程:
1.写申请书。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写清楚房产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2.刊登遗失声明。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当地房地局的原房产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到当地报社刊登遗失声明;
3.领取房产证。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房产证。
房产证丢失后补办,需要15个工作日。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的书面证明文件,由有关部门在所有权转移后通过登记发证手续颁发给产权人的权利证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产证补办所需要提交的文件:
1.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证书;
2.补证书面申请;
3.声明原房产证作废的报纸;
4.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一式两份,登记部门提供,申请人确认;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其他要求提供的必要材料。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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